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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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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05臺南分署新聞稿-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開辦線上預約到府及到場辦理分期繳納服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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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款真方便,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開辦線上預約到府及到場辦理分期繳納服務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為服務居住偏遠或交通不便地區的民眾,即日起開辦居住於該地區的民眾可於台南分署網站為民服務專區預約書記官到府辦理分期繳款。 針對有繳款意願,但因經濟狀況或因天災、事變,致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無法一次完納欠款的民眾,可依分期繳納要點的規定,向台南分署申請分期繳款,台南分署於徵得移案機關同意,得核准分期償還。惟部分居住於偏遠或交通不便地區(新營區、鹽水區、後壁區、白河區、北門區、學甲區、下營區、柳營區、東山區、六甲區、楠西區、玉井區、南化區)的民眾雖想要辦理分期繳款,但因交通往來較不方便,無法到台南分署來辦理分期繳納,導致喪失分期繳款的機會而遭受強制執行,為服務更多民眾,台南分署已開辦居住偏遠或交通不便地區的民眾可於台南分署網站為民服務專區先點選「為民服務」,再點選「申請預約到場分期或到府分期服務」,並於專用信箱內填寫義務人姓名、執行案號、承辦股別、聯絡電話及地址等後,台南分署即會請承辦股別主動與民眾聯絡,如符合辦理分期的要件,即會與民眾預約到府服務辦理分期的時間。另外,民眾如想辦理分期繳納,卻挪不出時間,亦可線上預約到分署辦理分期繳納的時間喔。 台南分署呼籲,民眾一旦遭受移送行政執行,其案件的執行期間至少有10年,稅捐案件更長達15年,民眾切勿心存不繳也不會怎麼樣的心態,以免財產遭受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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