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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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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518臺南分署新聞稿-執行署臺南分署強力執行欠繳停車費、燃料費及通行費之車主,國庫入帳204萬餘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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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署臺南分署強力執行欠繳停車費、燃料費及通行費之車主,國庫入帳204萬餘元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力執行滯欠停車費、汽(機)燃料使用費、車輛通行費案件專案執行計畫,於近期發動強力執行,總計在這波行動中,查封聯結車車頭1台、汽車1部、凍結2名車主銀行帳戶存款、義務人自動繳納金額204萬7,274元。 臺南分署表示,本波專案執行行動,主要挑選本分署欠繳停車費、燃料費及通行費金額前35名的義務人重點執行,這35名義務人共遭移送案件數有4,178件、合計移送金額866萬2,072元,經統計本波行動中,義務人合計清償金額204萬7,274元,其中欠繳停車費、燃料費及通行費金額最高的義務人是一家已歇業的交通公司共滯欠停車費、燃料費及通行費合計105萬1,585元,除前波行動扣得查封聯結車車頭2台、小客車1台外,本波行動再扣得聯結車車頭1台。另外一家交通公司共欠繳燃料費98萬餘元,為本分署欠繳停車費、燃料費及通行費金額第2高的義務人,經書記官至現場勸繳後,義務人於今日到場將所欠燃料費全數繳清。 臺南分署提醒,車主未依規定繳納停車費、通行費、燃料費,主管機關會限期通知繳納,逾期仍未繳納,主管機關將移送強制執行,並依相關規定裁處罰鍰,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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