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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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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108臺南分署新聞稿-繳款真方便,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開辦線上申請補發超商繳款傳繳通知書服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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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為方便民眾繳納案款,目前已就欠繳未滿2萬元的所得稅、營業稅等國稅、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等地方稅、全民健康保險費、勞工保險費、汽車燃料使用費及其罰鍰、交通違規罰鍰等案件,於傳繳通知書上列印條碼,民眾於收到時,可持傳繳通知書到統一、全家、萊爾富、OK四大超商全國門市,「嗶」一聲即完成繳款義務。 臺南分署表示,部分民眾可能因為上班、外出等因素未收到臺南分署寄發的傳繳通知書或者不小心遺失,而未於自動繳納期限屆滿前完成繳款義務,導致財產遭受強制執行。為方便民眾繳款,對於未收到或遺失傳繳通知書的義務人,臺南分署開辦民眾可於臺南分署的官網,點選「為民服務」後,再點選「申請補發超商繳款傳繳通知書」並於專用信箱內填寫義務人姓名、執行案號、承辦股別、申請人姓名及統一編號、申請人與義務人關係、聯絡電話及地址,臺南分署收到民眾申請後,即會補發傳繳通知書至指定地址。另外,民眾如想辦理分期繳納,卻挪不出時間,亦可多多利用線上預約到分署辦理分期繳納的時間喔。 臺南分署呼籲,民眾一旦遭受移送強制執行,其案件的執行期間至少有10年,稅捐案件更長達15年,民眾切勿心存不繳也不會怎麼樣的心態,以免財產遭受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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