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回傳繳款證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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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回傳您的超商/郵局/金融機構繳款證明,我們會有專人通知承辦股您已繳款及辦理撤銷執行命令事宜。
*如回傳資料有問題,將有專人與您電話聯絡或以電子郵件通知補正,請保持電話暢通或收信。
*繳款證明請併同原執行命令一起上傳,俾利銷案。
*如您急需立刻辦理執行命令撤銷事宜,亦可傳真分署承辦股並與執行命令上所載承辦人電話聯絡。
*如有收據回傳相關疑問,歡迎電洽(06)2134322#219。
*回傳繳款收據信箱: tnypay3@mail.moj.gov.tw
*回傳時請於電子郵件內填妥下列資料:
1.姓名:
2.執行案號:
3.聯絡電話:
4.附件: (收據+執行命令) 之照片。附件檔案大小限制為10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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