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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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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本人未申請公司行號登記,亦未遺失身分證,但收到貴分署執行命令,該如何處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9
  • 資料點閱次數:3179

答:本分署受理行政執行事件,係依據移送機關之移送書及其執行名義,台端若未向申請公司行號登記,亦未遺失身分證,請逕洽該移送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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