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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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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收賄2百萬 警遭起訴( 2011/2/15中央社)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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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警察局平鎮分局偵查隊林姓前員警,涉嫌於民國97年間收取廢棄物業者所交付賄款新台幣200萬元,今天被桃園檢方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檢方表示,鄧姓業者經營廢棄物回填業務,深知土地開挖、填土,依法除應先向桃園縣政府取得許可與清運四聯單外,仍希望值勤員警能網開一面,減少違法傾倒時的查緝作業,因此在97年間透過餐廳業者鍾女與擔任偵查隊小隊長的林姓員警接觸,希望代為打點轄區內派出所、交通分隊、平鎮市公所清潔隊等單位。 檢方表示,業者原先準備80萬元賄款交由擔任白手套的鍾姓女子,最後因林姓員警表示金額不足,因而二度墊高賄款,最後以200萬元成交。 業者送錢後,傾倒廢棄物時仍遭警方查緝,質疑賄款遭私吞心有不甘,全案因而曝光。全案經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後偵破全案。檢方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林姓員警及鍾姓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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