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申請人為個人,應出示核准通知書、身分證明文件,由承辦人員陪同閱覽資料、卷宗。
申請人如係法人、團體、事務所或營業所、應檢附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負責人、代表人或管理人之證明文件。
委託代理人申請,應另提出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