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

鄭男居家檢疫期間外出,遭罰60萬元拒繳 臺南分署查封東區透天厝後繳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7-07
  • 資料點閱次數:234

鄭男居家檢疫期間外出,遭罰60萬元拒繳 臺南分署查封東區透天厝後繳清

    義務人鄭○○(男、44歲),今年427日自澳門入境後,多次擅離檢疫處所未遵守居家檢疫規定,造成疫情傳播風險,遭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下稱臺南市衛生局)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第2項裁處新臺幣(下同)60萬元罰鍰,逾期不履行,案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下稱臺南分署)強制執行。

臺南分署表示,於接獲臺南市衛生局案件移送後,隨即清查鄭男名下財產,發現鄭男名下有位於東區的透天厝、車輛及銀行帳戶,立即發函凍結相關財產,鄭男於76日下午帶著60萬元現金當場繳清。

臺南分署呼籲,請民眾遵守各項防疫規定,臺南分署將與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保持密切聯繫,對於居家隔離期間趴趴走、違規營業、群聚、不戴口罩等違反防疫規定之裁罰案件,將優先、強力執行,以共同維護國民健康。

臺南分署提醒,違反防疫規定遭裁罰而被移送執行的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臺南分署將強力執行。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