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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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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越南籍男女群聚,各遭罰6萬元拒繳;熱心老闆娘協助聯繫4人各每月3千元償還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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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越南籍男女群聚,各遭罰6萬元拒繳 熱心老闆娘協助聯繫4人各每月3千元償還

    發生於今年6月間在新營區1家餐飲店內,5位越南籍男女群聚,造成疫情傳播風險,其中4人各遭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下稱臺南市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第1項裁處新臺幣(下同)6萬元罰鍰,逾期不履行,案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下稱臺南分署)強制執行。

    臺南分署表示,在接獲臺南市衛生局案件移送後,除清查名下財產外,並上網查詢相關媒體報導,發現報導內容記載群聚的越南籍男女與餐飲店老闆娘熟識。執行人員於9/15至餐飲店詢問老闆娘能否協助聯繫4人出面處理,結果老闆娘相當熱心,當下即開始聯繫4人到場,4人均表示有意願分期,每人每月將償還3千元。

臺南分署呼籲,請民眾遵守各項防疫規定,臺南分署將與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保持密切聯繫,對於居家隔離期間趴趴走、違規營業、群聚、不戴口罩等違反防疫規定之裁罰案件,將優先、強力執行,以共同維護國民健康。

臺南分署提醒,違反防疫規定遭裁罰而被移送執行的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臺南分署將強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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