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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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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署臺南分署將於3/1拍賣昇鴻祥號漁船;2/23下午3點預約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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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1-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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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署臺南分署將於3/1拍賣昇鴻祥號漁船 2/23下午3點預約帶看

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目前受理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下稱臺南地檢署)囑託拍賣偵查中扣押停放於海岸巡防署臺南海巡隊公務碼頭被告所有之「昇鴻祥號」漁船一艘,將於11131日下午4點,在臺南分署一樓中庭廣場,以喊價方式公開拍賣。為增加民眾出價意願,將由執行人員帶領有興趣的民眾進入漁船內部,實際了解漁船的現況。

臺南分署表示,本案是臺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海巡署人員於去年11月間,在臺南安平漁港,查獲販毒集團利用澎湖籍漁船「昇鴻祥號」走私毒品,並在船艙內搜出暗藏安非他命的鋁箔茶葉包共21包,當場查扣主嫌供走私毒品用之「昇鴻祥號」漁船。本艘拍賣漁船,總噸位為99.61噸的動力漁船,為方便有興趣的買家近距離觀看,將於223日下午3點至4點,由執行人員帶看;有興趣的買家,可於222日下午5點前,洽臺南分署信股書記官,聯絡電話06-2134322分機325

    臺南分署提醒,本件拍賣標的不包含漁業證照,因本艘漁船係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COVID-19)涉案走私毒品,主管機關極有可能依漁業法第10條及漁船及船員涉案走私處分原則第3條第2項,撤銷漁業證照。此外,本艘漁船尚欠貸款本金餘額為新臺幣(下同)1,1265,800元(不含利息及違約金),拍定人除支付拍定價金及鑑定費用5,000元外,尚需與債權人洽談,於拍定日起1個月內取得清償證明或同意書,方能完成拍賣標的物之點交。請應買人事先詳細了解拍賣公告上之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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