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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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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署臺南分署將於3/1拍變賣苗栗大湖草莓;大湖草莓20籃1元起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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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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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署臺南分署將於3/1拍變賣苗栗大湖草莓 大湖草莓201元起標

義務人林○○(男、住苗栗縣大湖鄉、51歲)因欠繳使用牌照稅、公路法罰鍰、汽車燃料使用費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等24件合計新臺幣(下同)93千元,逾期不繳納,遭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佳里分局、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麻豆監理站及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下稱臺南分署)強制執行,尚欠金額為64千元。

臺南分署表示,林男為苗栗縣大湖鄉之草莓產銷業者,目前按月繳納5千元,惟現逢草莓產季,遂主動向臺南分署表示願意提供現採草莓20籃(每籃1.5公斤),利用分署聯合拍賣會之平臺進行拍賣,另外在現場設攤零售變賣草莓,拍(變)賣所得價金用來清償欠款。本次拍賣不訂底價,1元起標,喜愛草莓的民眾請把握機會嚐鮮。

    臺南分署提醒,有意參與本次競價拍賣的民眾,請記得攜帶您的國民身分證,交予工作人員登記並領取號碼牌,如未登記領取號碼牌,是不能參與本次競價拍賣的喔!

為方便民眾觀覽拍賣物,臺南分署已將拍賣資訊及拍賣物照片公告於臺南分署網站,歡迎民眾事先查詢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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