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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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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生技公司欠款65萬元拒繳;祝姓負責人遭留置後急辦分期暫免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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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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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技公司欠款65萬元拒繳 祝姓負責人遭留置後急辦分期暫免管收

    位於臺南市中西區精○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義務人公司)滯欠110年度營業稅、109-111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費、110-111年度勞工保險費等,自111年起分別經移送機關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南區業務組、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下稱臺南分署)強制執行,尚欠金額新臺幣(下同)658,320元。

行政執行官吳俊青調查發現,祝姓負責人(男、51歲)以義務人公司名義向同行借款千萬元,並將義務人公司名下7隻完訓嗅癌犬及位於歸仁區嗅癌犬實驗室及醫院臨床試驗計畫合約所有的成果數據文件設定動產抵押作為擔保,因借款逾期未清償,已於11012月將上開資產全部移轉給同行。

臺南分署認為祝男涉嫌脫產,於1111124日下午通知,祝男到場後雙手一攤表示義務人公司已經沒有資產無法繳納,行政執行官訊問後,認定祝男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等管收事由,當場留置祝男並準備移送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祝男為避免遭管收,隨即向執行官請求分期繳納,保證在1年內清償全部欠款,並由其配偶擔任擔保人,臺南分署於辦妥分期繳納手續後,認為暫無聲請管收之必要,將祝男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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