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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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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黃男無照駕駛拒酒測遭罰19萬8千元;家人為免父親遺產遭執行代繳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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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男無照駕駛拒酒測遭罰198千元 家人為免父親遺產遭執行代繳清

    義務人黃○○(男、住安南區、47歲)於10911月間,騎乘機車行經臺南市安南區城北路,經警員攔檢拒絕接受酒測,遭臺南市政府交通局裁處新臺幣(下同)18萬元,逾期未繳納,連同滯欠另二案無照駕駛之罰鍰,合計滯欠金額198,000元。

臺南分署表示,本案在1117月收案後曾扣押黃男之存款及保險金債權,惟未扣得任何款項。由於黃男父親過世,家人擔心繼承父親遺產後會遭臺南分署強制執行,故遲未辦理繼承登記。考量黃男已改過自新未再喝酒,姐姐與母親商量後決定籌錢幫弟弟繳清,姐姐於今日(29日)上午攜帶現金至臺南分署將欠款全數繳清。

臺南分署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並按時繳納各項稅費罰鍰,如果不慎違規或一時遺漏,亦應於繳納期限屆滿前自行繳納交通罰鍰及費用,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臺南分署將強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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