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馬男拒繳酒駕罰鍰等欠款約20萬元;臺南分署查封東山區建地1筆後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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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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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男拒繳酒駕罰鍰等欠款約20萬元 臺南分署查封東山區建地1筆後繳清
義務人馬○○(男、住東山區、59歲)於110年2月間,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經臺南市新營區東山一路,經警員攔檢檢測酒精濃度超標,遭臺南市政府交通局裁處新臺幣(下同)9萬元,連同滯欠102-110年間全民健康保險費、101、102、111年度汽車燃料使用費、交通違規罰鍰、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罰鍰等,合計尚欠金額19萬9,788元。
臺南分署表示,本案在分案受理後,執行人員調查發現馬男名下於臺南市東山區有一筆,面積4百多平方公尺的建地,先函請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嗣於112年1月5日進行現場查封,馬男為免名下建地遭拍賣,乃於日前匯款將上開欠款全數繳清。
臺南分署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並按時繳納各項稅費罰鍰,如果不慎違規或一時遺漏,亦應於繳納期限屆滿前自行繳納交通罰鍰及費用,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臺南分署將強力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