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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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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加強執行交通違規大戶及杜絕註銷車牌車輛趴趴走 臺南分署與交通監理機關簽訂合作意向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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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執行交通違規大戶及杜絕註銷車牌車輛趴趴走 臺南分署與交通監理機關簽訂合作意向書

    為了杜絕違規罰鍰、欠繳稅費拒不處理,以及懸掛註銷牌照行駛道路之情形,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下稱臺南分署)與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下稱嘉義區監理所)及臺南市政府交通局(下稱臺南市交通局)於 825 日上午10點簽訂合作意向書,持續擴大運用臺南市交通局建置之4千席智慧停車柱及路邊停車收費員查報機制,於發現交通違規大戶及註銷車牌車輛時,透過群組即時通報,增加查獲、扣押義務人之車輛之機會,促進公法債權之實踐與維護道路交通之安全。

    吳祚延分署長表示,簽署合作意向書,透過跨機關合作運用科技執法,能有效節省各機關人力負擔,增加執行績效,提昇整體行政效能。許多義務人將車輛停放在路邊停車格只是短時間停放,查扣車輛是在與時間賽跑,運用智慧停車柱及查報機制等科技儀器,在最短時間內達成通報給臺南分署,有助於提高查扣車輛的可能性。

臺南分署指出,此次與交通監理機關簽立合作意向書,第一階段將鎖定1,415輛註銷車牌車輛。除了車輛外,亦會針對交通違規大戶及註銷車輛之義務人名下財產進行清查,加強執行,希望減少違規大戶拒不繳納,且有效嚇阻註銷車牌之車輛仍行駛道路之情形。

臺南分署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漠視法令,收到監理機關寄發汽車燃料費繳納通知書、裁決中心寄發裁處罰鍰,應按時繳納,如不繳納,案件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執行分署進行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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