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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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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臺南分署與臺南監理站合作 路邊查扣已註銷車牌BMW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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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分署與臺南監理站合作 路邊查扣已註銷車牌BMW

    為了杜絕違規罰鍰、欠繳稅費拒不處理,以及懸掛註銷牌照行駛道路之情形,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下稱臺南分署)與交通、監理機關簽訂合作意向書後,於915日上午首例查扣劉男名下已註銷車牌的白色BMW車輛,劉男經執行人員告知車輛已註銷車牌,應儘速向監理站申請復牌,以免違規上路,劉男於926日到場先繳清牌照稅及罰鍰,健保費則辦理分期繳納,將車輛領回。

    本案義務人劉○○(男,32歲)滯欠使用牌照稅及違章罰鍰、全民健康保險費、違反公路法罰鍰,經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新化分局、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臺南監理站及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南區業務組移送臺南分署強制執行,尚欠金額新臺幣(下同)28,531元。

臺南分署指出,本案於915日上午經通報停放在台南市東區路邊停車格內,執行人員立即前往現場進行查封並拖吊回分署保管,劉男於916日到場原本向準備申請分期,將車輛領回,但經執行人員告知該車輛已註銷車牌,應儘速向監理站申請復牌,以免違規上路,劉男則表示不知道車輛已遭註銷車輛,執行人員請台南監理站派駐分署代理人協助向劉男說明辦理復牌相關事宜。

劉男於926日到場先繳清牌照稅及罰鍰16,699元,健保費則辦理分期繳納後,執行人員將車輛交由劉男自行保管,以利劉男後續辦理復牌。

臺南分署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漠視法令,收到監理機關寄發汽車燃料費繳納通知書、裁決中心寄發裁處罰鍰,應按時繳納,如不繳納,案件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執行分署進行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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