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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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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黃男拒繳酒測等罰鍰18萬9千元 臺南分署扣押收取存款後急繳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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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男拒繳酒測等罰鍰18萬9千元 臺南分署扣押收取存款後急繳清

    義務人黃○○(男、住東山區、57歲)於1119月間,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經臺南市佳里區仁愛路,經警員攔檢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遭臺南市政府交通局裁處新臺幣(下同)18萬元,連同另一筆交通違規罰鍰,合計尚欠金額189,000元。

臺南分署表示,本案在分案受理後,執行人員調查發現黃男有存款及保單外,名下於臺南市七股區有一筆,面積3百多平方公尺的建地,為避免黃男辦理過戶,以規避強制執行,先函請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同時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及保單,共扣得109,315元,交付臺南市交通局收取,黃男於收到執行命令後,到場將剩餘金額繳清。

無獨有偶,義務人王○○(男、住玉井區、28歲)於1098月間駕駛自用小客車行經臺南市永康區中山路經員警攔查測試檢定有吸食毒品,遭臺南市交通局裁處罰鍰12萬元並吊扣駕駛執照,案經臺南市交通局移送臺南分署強制執行。

臺南分署於收案後,執行人員發現王男有銀行存款,隨即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經銀行回復足額扣押,執行人員隨即於日前核發收取命令,本案全數受償。

臺南分署表示,農曆春節將至,民眾訪友聚餐及尾牙餐敘多,酒後駕車機會相對提高,為確保用路人的生命安全與杜絕酒駕歪風,臺南分署持續進行第四波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專案中,臺南分署對酒毒駕、拒絕酒測等罰鍰案件優先強力執行,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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