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落實五打七安政策,加強執行 姬男欠繳交通罰鍰及健保費3萬5千元,臺南分署查扣存款薪資後,家人出面代繳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1-05
- 資料點閱次數:92
義務人姬○○(男、39歲)於111年7月間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經臺南市灣里路經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攔查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遭臺南市政府交通局裁處罰鍰2萬2,500元,此外姬男另欠繳112年1-12月健保費及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未依規定使用方燈及照後鏡損壞不予修復等交通違規罰鍰等合計15件,總應納金額新臺幣(下同)3萬5,312元,逾期未繳納,經臺南市政府交通局及衛生福利部全民健康保險署南區業務組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下稱臺南分署)強制執行。
臺南分署表示,執行人員於收案後至姬男住所現場訪查,無人應門;經執行人員電話聯繫,姬男稱現為臨時工,無固定收入。嗣執行人員調查發現姬男有存款及薪資可供執行,乃分別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姬男家人接獲通知後,隨即來電告知執行人員,願繳清已移送之健保及交通局罰鍰,並將未移送執行之拒絕酒測罰鍰也一併繳清,臺南分署於日前接獲繳款收據傳真,本案全部受償。
臺南分署呼籲,為配合政府五打七安政策,將加強執行與五打七安相關之罰鍰案件,以保障治安、食安、道安、工安、校安、居安,以及資安,守護安定公義的社會。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臺南分署將強力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