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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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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貫徹「五打七安」政策 邱男欠繳交通罰鍰及健保費10萬1千元,臺南分署查封土地後,建設公司代繳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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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義務人邱○○(男、53歲)於1122月間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經臺南市西港區慶安路經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佳里分局攔查測試檢定,10年內第2次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遭臺南市政府交通局裁處罰鍰9萬元,此外邱男另欠繳111-112年月健保費11,564元,總應納金額新臺幣(下同)101,564元,逾期未繳納,經臺南市政府交通局及衛生福利部全民健康保險署南區業務組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下稱臺南分署)強制執行。

    臺南分署表示,執行人員於1139月間收案後,執行人員發現邱男名下有土地可供執行,乃通知地政事務所辦理查封登記,執行人員另至現場查訪並會晤邱男,邱男稱近期與建設公司簽約出售土地,可用頭期款繳清罰鍰,果真隔日即由公司代邱男匯款繳清。

    臺南分署呼籲,為配合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加強執行相關之罰鍰案件,以保障治安、食安、道安、工安、校安、居安,以及資安,守護安定公義的社會。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臺南分署將強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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