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貫徹「五打七安」政策 何男欠繳酒駕罰鍰9萬元 臺南分署查封土地後,家人代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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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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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人何○○(男、58歲)於111年7月間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經臺南市安南區興安路,經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攔查測試檢定,10年內第2次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遭臺南市政府交通局裁處罰鍰新臺幣(下同)9萬元,逾期未繳納,經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下稱臺南分署)強制執行。
臺南分署表示,執行人員於113年10月間收案後,執行人員發現何男名下有土地可供執行,乃通知地政事務所辦理查封登記,113年11月12日何男家屬來電稱,會籌錢繳清,日前由何男家屬代為繳清。
臺南分署呼籲,為配合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加強執行相關之罰鍰案件,以保障治安、食安、道安、工安、校安、居安,以及資安,守護安定公義的社會。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臺南分署將強力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