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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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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貫徹「五打七安」政策 王男欠繳稅罰合計588筆,金額26萬7千元,經臺南分署扣存後,餘款分期攤還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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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義務人王○○(男、44歲)於10712月至11012月間駕駛車輛,因超速、闖紅燈、違規停車、未依規定繳交停車費、通行費等,經臺南市政府交通局裁罰568張罰單,金額合計新臺幣(下同)184,800元;此外王男欠繳111-112年使用牌照稅及113年牌照稅罰鍰、110-112年汽車燃料使用費、公路法罰鍰等,合計移送金額267,419元,逾期未繳納,經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等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下稱臺南分署)強制執行。

    臺南分署表示,執行人員於收案後,執行人員發現王男有存款可供執行,先後核發執行命令,分別扣得6,565元、54,102元,分別交移送機關收取。執行人員通知王男到場報告財產狀況,王男承諾自1128月起分期攤還,終於11311月下旬到場將剩餘金額3萬餘元全數繳清,王男並告訴執行人員原本看到罰單不會特別在意,經此次執行後,會注意不要違規產生罰單,每期該繳的牌照稅、燃料費也已經設定好銀行自動扣款。

    臺南分署呼籲,為配合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加強執行相關之罰鍰案件,以保障治安、食安、道安、工安、校安、居安,以及資安,守護安定公義的社會。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臺南分署將強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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