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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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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貫徹「五打七安」政策 林男欠繳拒酒測罰鍰18萬元 臺南分署查封土地後,立即繳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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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義務人林○○(男、53歲)於11112月間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經臺南市仁德區中正西路,經攔查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檢定,遭臺南市政府交通局裁處罰鍰新臺幣(下同)18萬元,逾期未繳納,經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下稱臺南分署)強制執行。

    臺南分署表示,執行人員於1139月間收案後,執行人員查得林男之健保加保於一家公司,乃核發執行命令扣押薪資債權,惟該公司未予回覆。另執行人員查得林男名下有一戶公寓可供執行,乃通知地政事務所辦理查封登記,接獲查封通知後,林男到場表示將籌錢繳清,林男嗣於113123日下午到場繳清全部罰鍰。

    臺南分署呼籲,為配合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加強執行相關之罰鍰案件,以保障治安、食安、道安、工安、校安、居安,以及資安,守護安定公義的社會。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臺南分署將強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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