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賴男欠繳稅罰合計530筆,金額15萬8千元 經臺南分署查封3筆持分土地後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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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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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人賴○○(男、38歲)因駕駛自用小客車超速、闖紅燈、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未依規定繳交通行費等,經臺南市政府交通局裁罰297張罰單,金額合計新臺幣(下同)13萬1,700元;此外賴男欠繳使用牌照稅及其罰鍰、公路法罰鍰、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罰鍰及高速公路通行費等,合計移送金額15萬8,315元,逾期未繳納,經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等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下稱臺南分署)強制執行。
臺南分署表示,執行人員於收案後,執行人員發現賴男於台南市後壁區有3筆持分土地,乃函請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後,並至現場查封,日前賴男到場表示,土地急要辦理過戶,所以到場繳清全部欠款。
臺南分署提醒,分署不會以電子郵件、LINE寄發傳繳通知書,請民眾接獲疑似詐騙的傳繳通知書時,切勿點選連結,並利用官方網站查詢分署電話(06-2134322),向承辦人員查證是否屬實,以免落入詐騙集團設下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