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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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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林女欠稅費360萬元拒繳 經臺南分署聲請管收獲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5-23
  • 資料點閱次數:103

    義務人林○○(女、48歲)滯欠107108111年度綜合所得稅,逾期未繳納,經移送機關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下稱臺南分署)強制執行,尚欠金額為新臺幣(下同)3579,207元,另林女獨資經營之商號滯欠113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費及113114年度勞工退休金費用合計23,436元,總尚欠金額3602,643元。

    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林女以屠宰業及販售牛肉為業,自109年至114年間於帳戶支出金額高達8億多元,卻未清償滯欠之稅費。又林女以自己名義或借用家人及員工名義向銀行借款金額合計4千多萬元,並於欠稅後,將銀行借款清償完畢,亦未清償所欠稅費等情事。

臺南分署於114522日上午將林女拘提到場,行政執行官訊問後,認定林女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顯有逃匿之虞」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之管收事由,隨即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官開庭審理後於當日下午6點裁定准予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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