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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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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落實五打七安 洪男欠繳毒駕罰鍰等欠款16萬元,現訪後親屬代繳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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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義務人洪○○(男、25歲)於1125月間駕駛自用小客車行經臺南市關廟區關仁路,經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攔查經測試檢定有吸食毒品,遭臺南市政府交通局重罰新臺幣(下同)12萬元。另洪男滯欠113年度使用牌照稅、交通罰單6筆、違反公路法罰鍰2筆、汽車燃料使用費3筆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罰鍰、怠金各1筆等逾期未繳納,總計尚欠金額161,558元,分別經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等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下稱臺南分署)強制執行。

    臺南分署表示,執行人員於11311月間收案後,執行人員調查發現洪男名下有持分土地及存款可供執行,乃先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惟未扣得任何存款,執行人員於1149月間至洪男住處現場訪查,巧遇洪男之親屬,日前洪男之親屬委託友人到分署替洪男繳清欠款。

    臺南分署呼籲,為配合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加強執行相關之罰鍰案件,以保障治安、食安、道安、工安、校安、居安,以及資安,守護安定公義的社會。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臺南分署將強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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