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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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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臺南分署協助許男轉介酒癮治療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2-04
  • 資料點閱次數:20

    義務人許○○(男、41歲)於1139月間騎乘機車行經台南市七股區,經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佳里分局攔查,經員警攔檢拒絕接受酒測,遭臺南市政府交通局裁處新臺幣(下同)18萬元,經申請分期繳納10萬元後,剩餘8萬元拒不繳納,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下稱臺南分署)強制執行。另許男滯欠113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費、112-113年度地價稅、113年度房屋稅及114年度汽車燃料使用費,合計尚欠金額95,003元。

    臺南分署表示,執行人員於11522日上午到達許男位於安南區住處現場查訪,因未遇許男,請許男家屬代為轉達,許男於22日下午到場稱在魚塭打工,收入不穩定等語,並承諾每月分期繳款,執行人員詢問有酒癮轉介資料是否願意,許男表示可以試看看,臺南分署協助許男轉介。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最近與台灣戒酒暨酒癮防治中心建立酒癮治療轉介管道,1141114日函請各分署主動將酒防中心衛教文宣與聯絡方式提供給酒駕義務人及親屬,如果義務人有意願的話,各分署並可幫忙轉介至台灣戒酒暨酒癮防治中心,以期減少酒癮造成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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