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生技公司滯欠違反公平交易法罰緩30萬元 勸繳後許姓負責人辦理分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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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5-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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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某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13年間從事多層次傳銷,未於開始實施前向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6條第1項,遭公平交易委員會裁罰新臺幣(下同)30萬元;另義務人欠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113年至114年勞工保險費、勞工退休金費用及114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費等,合計尚欠金額為65萬9,484元。
臺南分署表示,執行人員於114年1月間收案後,調查發現義務人公司名下有車輛可供執行,乃先函請監理機關辦理禁止異動登記,115年2月間執行人員至義務人公司位於臺南市安南區登記地址現場查訪,巧遇許負責人,陳稱公司經營狀況不佳,已準備辦理停業,會辦理分期等語,並自115年3月起按月分期償還。
臺南分署呼籲,為配合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加強執行相關之罰鍰案件,以保障治安、食安、道安、工安、校安、居安,以及資安,守護安定公義的社會。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臺南分署將強力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