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執行署臺南分署將於6/2拍賣明豐168小船 6/1上午9點半預約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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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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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並落實刑法沒收新制,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受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下稱桃園地檢署)囑託變價刑事扣押物,現停放於臺南市安平港(地址:臺南市安平區安億橋),被告所有之「明豐168」小船1艘及其屬具,將於115年6月2日上午10點,在臺南分署二樓拍賣室,以現場喊價方式公開拍賣。為增加民眾出價意願,將由執行人員帶領有興趣的民眾進入小船內部,實際了解小船的現況。
臺南分署表示,本艘拍賣小船,總噸位為4.25噸的動力小船,為方便有興趣的買家近距離觀看,將於6月1日上午9點30分至10點30分,由執行人員帶看;有興趣的買家,可於5月29日下午4點前,洽臺南分署丙股書記官,聯絡電話06-2134322分機355。
臺南分署提醒,依檢察機關與行政執行機關辦理囑託業務聯繫要點第7點第3項規定,拍定人除須繳納拍定價金外,尚須歸墊桃園地檢署鑑價費用新臺幣(下同)6千元。另本艘拍賣小船現停泊於安平漁港,依農業部主管漁港基本設施使用管理費收費類目及費率第2條第3項規定應繳交基本設施使用管理費,該船繳交至114年12月31日止,拍定人應繳足115年1月1日起之基本設施使用管理費,始得過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