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臺南分署強力執行交通違規案件 許男欠款207筆,臺南分署多次扣押存款終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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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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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人許○○(男、31歲)於112-113年間駕駛汽車超速、未依規定繳交停車費、行駛高速公路電子收費車道未依繳交通行費、在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之指示、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欠繳202筆,金額合計新臺幣(下同)8萬4,000元,經通知限期繳納,逾期未繳納;另許男欠繳114年度使用牌照稅、114年度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公路法罰鍰、停車費等5筆,金額合計1萬4,448元;累計移送207筆,移送金額合計9萬8,448元。
臺南分署表示,執行人員於114年7月間收案後,發現通知許男有存款可供執行,乃核發執行命令扣押許男之存款債權,僅扣得684元;次於115年2月間再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扣得7萬5,835元,復於115年4月間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扣得6,685元,於115年5月再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終於足額扣得存款。
臺南分署呼籲,為配合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加強執行相關之罰鍰案件,以保障治安、食安、道安、工安、校安、居安,以及資安,守護安定公義的社會。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臺南分署將強力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