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

【新聞稿】臺南分署強力執行交通違規案件 許男欠款207筆,臺南分署多次扣押存款終清償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6-11
  • 資料點閱次數:12

    義務人許○○(男、31歲)於112-113年間駕駛汽車超速、未依規定繳交停車費、行駛高速公路電子收費車道未依繳交通行費、在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之指示、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欠繳202筆,金額合計新臺幣(下同)84,000元,經通知限期繳納,逾期未繳納;另許男欠繳114年度使用牌照稅、114年度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公路法罰鍰、停車費等5筆,金額合計14,448元;累計移送207筆,移送金額合計98,448元。

    臺南分署表示,執行人員於1147月間收案後,發現通知許男有存款可供執行,乃核發執行命令扣押許男之存款債權,僅扣得684元;次於1152月間再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扣得75,835元,復於1154月間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扣得6,685元,於1155月再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終於足額扣得存款。

    臺南分署呼籲,為配合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加強執行相關之罰鍰案件,以保障治安、食安、道安、工安、校安、居安,以及資安,守護安定公義的社會。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臺南分署將強力執行。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