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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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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114臺南分署新聞稿-臺南分署專案執行欠繳停車費的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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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0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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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署臺南分署專案執行欠繳停車費之車主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對欠繳停車費及罰鍰車主的專案執行計畫,以杜絕停霸王車現象,於今日共分4組人員前往車主住處查扣車輛,總計在這次行動中,已凍結多名車主存款帳戶、薪水及查封土地一筆。 執行署臺南分署表示,車主在路邊公有停車格停車欠費未繳,會先由臺南市停車管理處進行催繳,催繳時基於使用者付費會加計工本費用,若車主接到催繳通知書仍未繳納,將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3項規定處以新台幣300元的罰鍰,再逾期未繳,將遭移送強制執行。 執行署臺南分署提醒,目前繳納臺南市路邊停車費可謂相當方便,民眾可直接拿停車費繳款單在超商繳款,如果遺失繳費單,也可以在停管處的網站上申請列印繳費通知單後,於繳款期限內在7-11、全家、萊爾富、OK、三商行進行繳款,逾繳費期限無法自行列印者、遺失或條碼無法判讀時,可至7-11「ibon便利生活站」、全家「FamiPort」、萊爾富「Life-ET」、OK超商「OKgo」查詢補單後至門市櫃檯繳費,相關的繳費方式,請民眾自行至臺南市停車管理處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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