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

1061201臺南分署新聞稿-臺南分署強力執行欠繳通行費的車主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6-10
  • 資料點閱次數:608
執行署臺南分署強力執行欠繳通行費之車主 交通公司欠費82萬元,查封聯結車車頭2台、小客車1台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對欠繳國道通行費車主的專案執行計畫,於近期發動強力執行,總計在這波行動中,查封透天厝1棟、聯結車車頭2台、貨車2台、小客車1台、機車1台,另凍結8名車主存款4萬6,705元、扣押3名車主薪資9,700元、到場繳納7萬9,810元。 臺南分署表示,經統計國道高速公路局總共移送632名義務人、移送件數6萬102件、合計移送金額713萬2,580元,已清償金額13萬6,215元,其中欠繳通行費金額最高的義務人是一家交通公司共滯欠82萬6,054元,本次行動扣得聯結車車頭2台及小客車1台。另外一名滯欠6萬2,482元通行費的黃姓義務人,於收到不動產查封登記函隔日,即到場繳清欠費。 臺南分署提醒,車主未依規定繳納通行費,會先由遠通公司進行催繳,催繳時基於使用者付費會加計工本費用,若車主接到催繳通知書仍未繳納,在移送強制執行前,國道高速公路局所屬各區工程處會進行催繳,再不繳納,將遭國道高速公路局所屬各區工程處移送強制執行,並由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依規定處以新台幣300元的罰鍰。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