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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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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911臺南分署新聞稿-陳姓律師年收入達百萬卻拒繳135萬元欠款,經臺南分署聲請管收獲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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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人陳○○(男、53歲)滯欠綜合所得稅及罰鍰、使用牌照稅、交通罰鍰、燃料費、健保費、勞保費等,逾期不履行,案經移送機關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臺南分局、臺南市政府交通局、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臺南監理站、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南區業務組及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下稱臺南分署)強制執行,尚欠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35萬元拒絕繳納。

行政執行官林家禾調查發現,陳男現為執業律師,自102年至108年間受委託擔任訴訟代理人之案件達236件,推估執行業務收入達千萬元以上,惟102年至迄今卻僅清償欠款6萬餘元,與收入金額顯不相當。

林行政執行官於108910日拘提陳男到場時,訊問陳男執業收入之流向,陳男竟推諉答稱係由陳妻收受,卻未用於清償滯欠之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林行政執行官於訊問後,依調查所得事證認為陳男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之情事」之管收事由,將陳男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經裁定准予管收並解送臺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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