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 108年度(第2次)臨時人員-美編兼行政助理甄選錄取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6-10
  • 資料點閱次數:1188
  • 報到須知:
  • 錄取人員請於108101(星期二)上午8:30至本分署報到,不另書面通知。
  • 錄取人員請攜到下列文件至本分署2樓秘書室辦理報到:
  • 繳驗國民身分證及學歷證件(正本核對後發還)
  • 最近半年內2吋正面半身相片2
  • 合作金庫銀行存摺影本(辦理薪資轉帳作業)
  • 體格檢查表正本。(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4條規定項目實施一般體格檢查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https://hrpts.osha.gov.tw/asshp/hrpm1055.aspx)
  • 畢業證書影本1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投保用);有眷屬投保者請攜帶戶口名簿影本
  • 印章
  • 錄取人員逾時未報到或逾展延期限仍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一律不得請求保留。因故未能按期報到者,應於公告指定之日期前至本分署2樓秘書室提交書面,敘明理由申請展延報到,展延次數以一次為限,展延日數最長以5個工作日為限。
  • 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進用完畢後,視缺額進用。備取人員於1081224日前未獲遞補通知者,備取資格失效。
  • 錄取人員自報到日起試用3個月,試用期間辦理試用考核1次,考核成績未達80分者為不合格應予終止勞動契約。試用合格者依規定正式僱用之。
  • 臨時人員應與本分署簽訂書面勞動契約並遵守工件規則,始得進用。

附件下載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