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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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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13臺南分署新聞稿-執行署臺南分署將於3/24拍賣ARIEL II遊艇,3/18下午2點半帶看遊艇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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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於日前受理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囑託執行一艘停放於安平漁港張姓被告所有ARIEL II遊艇,將於109324日下午3點,在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1125號二樓拍賣室,以投標方式公開拍賣,自下午230分起開始投標,3點開標,底價1076萬元,保證金2152000元。

    臺北地檢署為落實刑法沒收新制,檢察官偵查中積極查扣犯罪所得及犯罪工具並予以變價,以減少扣押物價值減損,藉以確保日後被害人財產損失之求償。本案張姓被告因涉嫌違反銀行法案件,於偵查中經檢察官扣押其所有登記於馬來西亞之ARIEL II遊艇,因遊艇長時間扣押,不僅有造成遊艇價值降低的可能性,同時也會產生高額的停泊費用,為保存該遊艇的價值,同時減輕停泊費用的負擔,臺北地檢署依刑事訴訟法第141條規定,偵查中實施變價,並依檢察機關與行政執行機關辦理囑託業務聯繫要點的規定,囑託臺南分署進行變價程序。

    臺南分署表示,本艘拍賣遊艇,船舶登記地為馬來西亞籍,總噸位為41噸的動力遊艇,為方便有興趣的買家觀看內裝,將於318日下午230分至430分,由執行人員帶看,有興趣的買家,可來電洽詢(06-2134322分機335332),如無法於指定時間到場,亦可另行電話聯繫約定鑑賞時間。

    臺南分署提醒,有興趣的應買人,因本艘遊艇是馬來西亞籍,拍定人應自行辦理遊艇過戶事宜,無法持臺南分署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過戶登記,請應買人事先詳細了解拍賣公告上之記載。

    另外,為方便想參加投標,卻因沒時間或不方便到場親自投標的應買人,可透過通訊投標的方式來投標。應買人可以親至臺南分署索取或至臺南分署網站下載投標書、保證金封存袋、標封及其他投標相關文件,將願買之標的及願出之價額,填具投標書連同應繳之保證金妥為密封,並依臺南分署規定標封之格式載明開標日、時、案號及相關內容,再將標封黏貼於信封後彌封,以雙掛號方式,於開標日前一日寄達臺南中正路郵局76號信箱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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