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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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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528臺南分署新聞稿-經營納骨塔公司欠繳稅費467餘萬元拒還,朱姓董事經臺南分署囑託拘提後火速繳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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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納骨塔之喜○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喜○公司)欠繳營業稅、勞工保險條例費用、勞工退休金條例費用等206件,逾期不履行,經移送機關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南區業務組、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移送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強制執行,尚欠金額新臺幣(下同)467萬餘元。

行政執行官劉芷穎調查發現,喜○公司設址於臺南市南區,自103年起即滯欠勞工保險費、勞工退休金費用及全民健康保險費,朱姓董事於104年間擔任喜○公司董事長且取得超過7成股份,雖於106年改任董事,仍應有義務報告喜○公司之財產狀況。臺南分署前後四次通知朱姓董事到場報告,惟朱姓董事僅以書狀泛稱相關帳冊在前負責人之手中,而拒絕到場。復限期朱姓董事於10956日前履行或提供擔保,亦未履行及提供擔保。

臺南分署以朱姓董事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為由,向臺南地方法院聲請拘提朱姓董事,臺南地方法院裁定准許拘提後,隨即囑託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協助拘提,臺北分署於今日(5/28)上午1020分拘提朱姓董事。

朱姓董事旋即委託律師攜帶467萬元的現金到臺南分署經清點無誤後,臺南分署約上午11點半通知臺北分署直接釋放朱姓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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