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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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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料公司欠繳稅金罰鍰4437萬元,陳姓負責人拒繳,經臺南分署聲請管收獲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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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知名連鎖飲料店「英國藍」之斯○有限公司(下稱斯○公司)欠繳滯欠99年度營業稅及罰鍰、100-105年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食品衛生管理法罰鍰等33筆,逾期不履行,經移送機關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移送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強制執行,欠繳金額新臺幣(下同)4437萬餘元。

行政執行官林家禾調查發現,斯○公司設址於永康區,陳姓負責人未將該公司99年至104年之營業收入存入公司帳戶內,而是匯入伊個人之銀行帳戶內,總額達24千餘萬元。執行官進一步追查資金流向時發現,帳戶內之款項,部分遭陳姓負責人自己所用或轉給親友、義務人公司之經理等,合計金額高達5千餘萬元,執行官訊問時,卻僅泛稱「我不記得了」、「忘記了,大約是業務上開銷」,未能提出相關證明以實其說。

陳姓負責人於109729日到臺南分署說明,經行政執行官訊問後,認定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之管收事由,即當場留置陳姓負責人並將陳姓負責人移送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官約於晚間920分裁定准予管收並解送臺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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