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批發公司欠稅375萬元拒繳,林姓負責人經臺南分署聲請管收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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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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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臺南市佳里區經營五金、日常用品等批發之正○興業有限公司(下稱正○公司)欠繳101、102、10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逾期不履行,分別經移送機關財政部南區國稅局佳里稽徵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強制執行,欠繳金額新臺幣(下同)375萬餘元。
行政執行官劉芷穎調查發現,林姓負責人(男,66歲)於102年、103年分別自正○公司帳戶現金提領100萬元及150萬元之款項,執行官詢問林男提領現金之流向,但林男無法交待資金流向,林男辯稱伊是人頭,經執行官進一步筆對正○公司之帳戶資料,102年7月至103年5月間,正○公司每月均有匯款至林男個人帳戶,加上林男102年8月間自正○公司提領現金100萬元等資料可證,林男非如其所言僅系人頭。
臺南分署於109年12月15日再通知林男到場,行政執行官訊問後,認定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之管收事由,當場留置林男,並向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官於下午5時50分裁定准予管收並解送臺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