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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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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女滯欠違反居家檢疫罰鍰10萬元拒繳 臺南分署強制扣押足額存款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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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人阮○○(女、36歲),今年1月間自越南入境後,未依規定儘速返家,反而入住非防疫旅館,造成疫情傳播風險,遭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下稱臺南市衛生局)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第2項裁處新臺幣(下同)10萬元罰鍰,逾期不履行,案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下稱臺南分署)強制執行。

臺南分署表示,於217日收到案件移送後,隨即完成分案作業,並核發執行命令扣押阮女銀行帳戶內之存款,經銀行回覆扣得存款10萬元,臺南分署已核發執行命令收取扣得之存款,以清償阮女積欠臺南市衛生局之罰鍰。

臺南分署進一步表示,面對疫情,絕不允許少數民眾,無視政府防疫政策,增加疫情擴散的風險。

臺南分署呼籲,違反防疫規定遭裁罰而被移送執行的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臺南分署將強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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