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分署配合中央及台南市府新冠肺炎疫情宣導1100420-1100503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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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新冠肺炎疫情仍持續延燒,本分署配合執行署展開第三波防疫案件專案執行,張姓男子去年間自香港入境,在安南區居家檢疫期間趴趴走被查獲,台南市衛生局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裁處10萬元罰鍰,逾期不履行,案經移送本分署強制執行,查扣光陽機車1輛,將定期拍賣。面對疫情,絕不允許少數民眾,無視政府防疫政策,增加疫情擴散的風險。同時呼籲,違反防疫規定遭裁罰而被移送執行的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將強力執行。
官網宣導:
配合中央及台南市府新冠肺炎疫情宣導,本分署全體同仁不鬆懈,仍持續謹守義務人(繳款人),於出入本分署洽公時務必量測額溫及佩戴口罩,同時安排志工引導民眾至集中繳款處再通知所屬股別負責承辦的人員受理案件,此外亦特別設置協談室方便民眾集中洽詢,以持續保持社交安全距離,貫徹防疫原則,保護機關與民眾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