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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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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繳納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9-24
  • 資料點閱次數:1712

義務人依其經濟狀況或因天災、事變致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無法一次完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以言詞或書狀向本分署聲請分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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