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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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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補發超商繳款通知書服務-提高金額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10-18
  • 資料點閱次數:5796

滯欠金額3萬元以下(國稅及地方稅、汽車燃料使用費及其違規、全民健康保險費、勞工保險費、交通違規罰緩案件)執行案件可於線上補發超商繳款傳繳通知書。

申請補發超商繳款通知書服務信箱: tnypay2@mail.moj.gov.tw

 

申請時請於信箱內文敘明:

1.義務人名稱(姓名)
2.執行案號
3.承辦股別
4.申請人姓名及統編
5.申請人與義務人關係
6.聯絡電話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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