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欠金額3萬元以下(國稅及地方稅、汽車燃料使用費及其違規、全民健康保險費、勞工保險費、交通違規罰緩案件)執行案件可於線上補發超商繳款傳繳通知書。
申請補發超商繳款通知書服務信箱: tnypay2@mail.moj.gov.tw
申請時請於信箱內文敘明:
1.義務人名稱(姓名)2.執行案號3.承辦股別4.申請人姓名及統編5.申請人與義務人關係6.聯絡電話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