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

1. 電腦個人資料應妥慎保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9
  • 資料點閱次數:1630
  近來常見詐騙集團以事前得知之民眾基本資料,以打電話之方式給該資料之當事人進行詐騙,部分詐騙行為甚致涉及恐嚇,例如以電話向當事人稱其子女在其手上,要求匯款至某特定金融帳戶,甚致以學校老師名義,打電話要求學生在假日某一時間在某一特定地點集合為由,進行擄人勒贖,這類案件,詐騙人固有刑責,而提供民眾資料者,亦有洩密之刑責。
  政府部門,依其機關業務特性,通常保有義務人或民眾之個人資料,從事公職應依職責,妥慎保管經管之業務機密,以維護機關及民眾之安全。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