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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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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危險的公共場所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8-21
  • 資料點閱次數:2351

一、先觀察消費場所環境
(一)是否設在地下室,這種場所應該特別留意逃生管道在那裡。
(二)是否貼有公共安全檢查不合格的危險建築標章。
(三)是否有安全門,而不是只有直通電梯,沒有其他逃生管道。
(四)防火巷道是否通暢。
(五)走廊及樓梯間等逃生通道是否堆積雜物。
(六)安全門是否通暢。
(七)消費場所是不是大量使用地毯、布窗簾等易燃建材。
(八)頂樓避難平台是否是淨空,未作其他用途。
二、管理方面
(一)大門口及騎樓和出入口是不是亂停汔機車。
(二)各項逃生標示是不是清楚明。
三、搶救難度問題
(一)消防車是不是可暢通無阻進出現場。
(二)門窗和緊急出口是不是被鐵窗堵死。
(三)是不是有廣告物遮蔽了救難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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