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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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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媒體投送之政策宣導廣告項目及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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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08-08-07
  • 資料點閱次數:1562
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執行立法院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之應行配合注意事項第十二點規定,
各機關(單位)每年向平面、網路、廣播及電視媒體投送之政策宣導廣告項目及經費,
應按月於機關網站資訊公開區中單獨列示公布。

本分署相關資訊公告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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