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

111年至113年執行業務印刷品採購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6-15
  • 資料點閱次數:387

公開招標公告
公告日:111/03/31
[機關代碼]A.11.2.9
[機關名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
[單位名稱]秘書室
[機關地址]700臺南市中西區府前路一段305號之1
[聯絡人]余富敏
[聯絡電話](06)2134322分機213
[傳真號碼](06)2136165
[電子郵件信箱]fuminyu@mail.moj.gov.tw
[標案案號]TNY1110302
[標案名稱]111年至113年執行業務印刷品採購案
[標的分類]勞務類884 - 附帶於製造業之服務(製造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除外)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1,627,365元
[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否
[預算金額]1,084,91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後續擴充]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一)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1. 113年6月30日履約期限期滿,於徵得廠商同意後,按原契約所列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免召開議價會議。
2. 後續擴充期限至113年12月31日,增購之金額為不逾原預算金額之50%,即新臺幣 542,455元以內;各項目間得以互相流用,且以不逾採購金額為上限。
(二)本案決標後,倘年度所需經費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機關得不予執行或減項(部分)執行。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111/03/31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總計]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一段125巷12號2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111/04/12 17:00
[開標時間]111/04/13 10:00
[開標地點]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一段125巷12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擔保契約履行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一段125巷12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是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領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並能提供本案標的之廠商。
(二) 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如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之情形者,請一併填寫及檢附「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5、廠商切結書(正本)。
6、授權書(正本)。(負責人出席者免附)
7、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正本)。
8、投標標價清單(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開標時,投標廠商應由負責人或授權代表(具備授權書)到場備詢,並攜帶身分證明,無法證明身分者不得參加開標。
(二)如最低標廠商之標價偏低,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情形,招標機關得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或擔保,廠商未於通知期限內提出合理之說明者,得不決標予該廠商,並以次低標為最低標之廠商。
(三)本案截標日、開標日若遇天災或其它因素經本機關所在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則順延至開始上班之首日同時間辦理,不再另行通知或公告。
(四)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標:自即日起上班時間內至招標機關秘書室(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1段125巷12號)免費領取。
2.郵遞領取:自備大型足額回郵信封來函索取(請註明收件人姓名、 地址,並於信封左上角註明「111年至113年執行業務印刷品採購案」字樣),請自行預計投標所需時間。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止,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案招標文件電子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11/03/29 17:57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