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女3級警戒期間群聚,遭罰6萬元拒繳 臺南分署扣押保單後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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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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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女3級警戒期間群聚,遭罰6萬元拒繳 臺南分署扣押保單後繳清
義務人熊○○(女、住安南區),今年5月間遭查獲在西港區室內5人以上聚會,造成疫情傳播風險,遭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下稱臺南市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第1項裁處新臺幣(下同)6萬元罰鍰,逾期不履行,案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下稱臺南分署)強制執行。
臺南分署表示,於接獲臺南市衛生局案件於8月11日移送後,隨即清查熊女名下財產,發現熊女有購買商業保險,立即核發執行命令扣押相關保險給付,熊女隨即聯繫執行人員分二次匯款將所欠罰緩繳清。
臺南分署呼籲,請民眾遵守各項防疫規定,臺南分署將與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保持密切聯繫,對於居家隔離期間趴趴走、違規營業、群聚、不戴口罩等違反防疫規定之裁罰案件,將優先、強力執行,以共同維護國民健康。
臺南分署提醒,違反防疫規定遭裁罰而被移送執行的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臺南分署將強力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