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場法治推廣教育宣導-吳執行官俊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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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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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執行官俊青6月10日上午8時30分到白河國小做第21場的法治教育宣導,這也是今年度最後一場法治教育宣導。
本年度第一場法治教育宣導是吳執行官俊青4月20日到學甲國中宣導,最後一場也是由吳執行官俊青宣導,有始有終,吳執行官為此還特別在白河國小的校門前留影紀念。
在法治教育宣導這段期間,陸續有許多學校來電,詢問可否再申請宣導?
本分署是很樂意,但是到校宣導,同仁們義務付出不是問題,但最大的負擔是本分署要派車接送同仁到學校,由於學校大都位於溪北,因而支出的油錢及過路費累積下來很可觀。基於經費原因,本分署本年度實在無法再接受學校的邀請。
法治宣導教育儘管是本分署14年來的第一次辦理,但嗣後收到很多正面與肯定的回饋。
小朋友們聽的津津有味,老師們要求有機會再特別為他們上一次課,校長感謝我們肯到那麼遠的地方去,…等等,這都是宣導同仁用心準備的成果,對象雖然只是小朋友,但是我們都把他們當成是貴賓一樣看待,表現最佳的服務。
本分署將繼續秉持「公義與關懷」的理念,對於惡意滯欠公法債務的義務人絕不輕縱,對於弱勢的民眾則隨時關懷協助,以促進社會的公平與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