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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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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辦理108年度臨時人員甄選」第一階段筆試合格名單暨第二階段測驗及口試相關事宜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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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辦理108年度臨時人員甄選 第二階段測驗(電腦測驗及口試)考場規定暨應考人注意事項 一、 第二階段測驗項目:行政助理/電腦測驗及口試、資訊人員及美編兼行政助理/口試 二、 第二階段測驗日期:108年6月5日(星期三)。 三、 第二階段測驗之報到地點:本分署2樓拍賣室。 四、 第二階段行政助理電腦測驗地點:本分署2樓會議室。 五、 第二階段口試地點:行政助理/本分署2樓資訊公開室、資訊人員及美編兼行政助理/2樓圖書室。 六、 第二階段測驗及口試,應考人凡逾報到時間、電腦測驗時間及口試時間,經唱名三次未到者,視為棄權,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測、重測。 七、 各類別應考人須參加電腦測驗「中文繕打」及口試或僅須接受口試者,請應考人依組別於規定時間內至指定地點辦理報到及查驗身分(詳如附件)。 八、 應考人報到時間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時間為準 。 九、 請應考人攜帶具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國民身分證、健保IC卡或護照,請擇一攜帶,護照須於有效期間內)供查驗,並依指定測驗時間及地點報到應試;未攜帶前述指定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若因相片辨識困難,必要時得拍照存證。 十、 有關臨時人員中「行政助理」類別,第二階段之電腦測驗「中文繕打」科目,依應考編號順序分組測驗,測驗1分鐘中文繕打正確字數,2次機會,擇優之字數。電腦測驗結束列印測驗結果,並請應考人於測驗結果簽名確認。電腦測驗完成後,進行個別口試,每一應考人口試時間5分鐘,口試時間達4分鐘時,響鈴1聲提醒應考人,口試時間達5分鐘時,響鈴2聲口試時間結束。 十一、 如有應考人於接受電腦測驗「中文繕打」科目完畢後,逕自離開考場或不願接續進行口試者,該科目視為缺考。 十二、 美編兼行政助理口試部分,應試考生若有已製作完畢之作品集(紙本或電子檔呈現均可),請自行攜帶作品集 (可自行攜帶個人電腦),便利在口試中展示作品資料。 十三、 本考試使用本分署提供之桌上型個人電腦、視窗作業系統(Windows10),並提供微軟Windows10、作業系統內附之輸入法(包括注音、倉頡、速成、微軟新注音、微軟新倉頡、微軟新速成、大易4 碼、行列)及相容版本之輸入法(包括嘸蝦米、自然輸入法)等中文輸入法。應考人應依上述之輸入法,不得要求使用自備之其他輸入法(鍵盤及輸入法由本分署統一提供,應考人不得自備)。 十四、 為維持考場秩序及公平,本分署必要時得就第二階段電腦測驗、口試過程拍照或錄影,應考人不得拒絶。 十五、 應考人等候電腦測驗及口試期間,為避免影響他人測驗、干擾作答及影響機關辦公,應考人禁止彼此交談,口試應試完畢結束請即刻離開試場,如違反前述規定,將酌予扣減其口試分數,請應考人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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