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 1 問:我經濟有困難,沒有能力一次繳清,怎麼辦?
- 2 問:請問申請分期繳納獲准後,後續程序應如何辦理?經辦妥分期繳納後,如果未如期繳納時,會產生何項法律效果?
- 3 問:詢及欠稅案件因能力不足欲辦理分期時,應如何辦理?
- 4 問:本人收到傳繳通知書,因沒有時間親自到移送機關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繳納,該怎麼辦?
- 5 問:何類案件可至便利超商繳納?應注意何事?
- 6 問:對於通知書上所載之應納稅額或罰鍰等費用,已對移送機關之處分提起行政救濟時,行政執行機關是否應停止執行?
- 7 問:若無法親自到場繳款,還有什麼方式繳納?
- 8 問:我該如何繳納行政執行案件欠款?
- 9 問:我一個月薪水21,000元,要養老婆、2個小孩,扣掉房租、家用後,已所剩無幾,現在被你們扣押三分之一的薪水,根本沒法過日子?可否不要扣薪,讓我依能力一個月繳500元?
- 10 問:本人接到貴分署之執行通知,但已逾通知單上的日期,是否仍可以至便利商店繳納?